诚上金律师代理“南宁市东发石业有限公司诉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一审胜诉
广西诚上金律师事务所原瑞红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代理原告南宁市东发石业有限公司诉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案,经过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被告归还原告的工程欠款,并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约定原告对被告承接的项目进行施工,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原告依约定完成涉案项目,并经工程竣工验收、结算,且已经投入使用,但是被告并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原告工程款,原告多次索要未果,故而诉至法院。
该案被告虽未在《专业分包合同》盖章,但是被告以其付款行为追认该合同效力。原瑞红律师利用专业知识对分包合同、结算单、付款单位等的分析,结合多年的办案经验,敏锐的找到该案的突破口,拟定有利于原告的诉讼方案,最后收获了胜诉判决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被告欠付原告的工程款项已全部执行到位。

2025-02-07
